閱讀獎勵計劃

聯絡人:葉美儀老師、黃飛老師

 

 
 
閱讀獎勵計劃
  • 培養同學良好的閱讀習慣,提升語文能力,並鼓勵閱讀風氣,提高閱讀興趣,本校圖書館舉辦「閱讀獎勵計劃」活動,以學分計算同學的閱讀經歷。閱讀經歷包括:撰寫閱讀報告、同學校內閱讀活動、參加校外徵文或閱讀報告比賽等,都會計算學分。

 

各科組均安排配合教學的閱讀計劃,以擴闊同學的閱讀視野。

圖書館使用須知

一、 開放時間

        根據校曆表之上課日期逢星期一至五開放。

        上午9:00至中午11:40。下午12:55至5:00。

  1. 歡迎同學在圖書館開放時間內進館溫習、做功課,影印或閱讀圖書。
  2. 午膳時請遵照指示,安靜而有秩序地在館外排隊。
  3. 考試及統測期間,照常開放,但只提供還書服務。
  4. 借、還書時間或有臨時變更,請留意早會宣佈或圖書館門外通告。
  5. 在下午5:00後圖書館的服務時間或會彈性延長,在下午5:00後使用圖書館的同學須進行登記及記錄離開時間,並必須通知家長。

              

二、 圖書館規則

  1. 學生進入圖書館,必須將個人物件及書包置於儲物架內。
  2. 借閱圖書必須出示學生證。學生如使用他人的證件借書,會交訓導組處分。
  3. 各學生可借圖書七本。每次可借兩星期,若還書日期為學校假期,將延至假期後第一個上課天。每本書可續借四次,續借期為兩星期。
  4. 過期還書,每本書每天罰$1.5,學校及公眾假期不計算在內。
  5. 參考書、展覽書籍、新雜誌不可借出,只可在館內閱讀。
  6. 翻閱後的書刊,必須放於書車上。
  7. 學生未經借書手續不得帶走任何書刊。如經發現,作偷竊處理,將受紀律處分。
  8. 學生遺失圖書,必須立刻到圖書館報失,並賠償書本定價及手續費(書冊定價的10%)作罰款。如未有立即報失,所差日數,仍以過期還書條款處理。
  9. 遺失學生證,必須立刻到圖書館報告。
  10. 學生於借書前須檢查清楚該書有否破損或塗污,若發現須立刻通知圖書館負責老師。圖書歸還時若有破損或塗污,最後借出該書之學生須按定價賠償,甚或按校規『損壞學校公物,可扣操行分15分』作懲處。
  11. 圖書館內備有多台電腦、列印機及影印機供學生使用。學生可參閱館內的操作程序及使用需知及守則。
  12. 同學請依從圖書館老師及圖書館領袖生指示。
  13. 同學在圖書館請保持安靜,不准飲食。
  14. 圖書館老師及管理員保留允許學生使用圖書館之權利。

 

三、 預借圖書

  1. 同學可於圖書館開放時間,自行使用館內電腦預借圖書。
  2. 每位同學可預借圖書兩本。
  3. 請遵照預借通知日期內到圖書館借閱預借圖書,逾期取書恕不受理。

四、 自修堂(中四至中六同學適用)

  1. 同學必須帶備功課或書本到館內溫習,如有需要作小組討論,可借用館內討論室。
  2. 同學不可使用電腦作非學習用途,如須使用請先向圖書館負責人查詢
  3. 同學進入館內必須簽到,如要離開亦須登記。

 

五、 圖書館電腦使用守則

  1. 同學嚴禁在未經校方許可下,自行安裝或使用任何其他軟件,一經發現,將交由訓導組處理。
  2. 同學如需使用圖書館所借出的光碟,在圖書館中安裝及使用,必須先向圖書館登記,並獲批准後方可使用。
  3. 各同學請勿進入違規網站及即時通訊軟件網頁版(如︰Whatsapp, WeChat),一經發現,即終止其使用權及交由訓導組處理。
  4. 各同學請保持安靜,若有違規者,圖書館老師或圖書館領袖生可終止其使用權。

 

六、館內影印及列印服務

  1. 同學可於圖書館開放時間內,到圖書館影印或列印。
  2. 同學只須帶備學生證及八達通到圖書館內的增值亭增值,便可使用。
  3. 所有交易紀錄可透過Google 教育戶口電郵查閱。
  4. A4影印費每張$0.50,彩色影印費每張$1.50。
  5. 同學於列印或影印文件時有任何人為失誤,圖書館概不負責。

 

七、版權法例摘要

  1. 「複印方法」在版權法內的定義,是指使用任何器具印製多量複本。因此,使用任何機器或器具,將有版權的資料印製多量複本分發參閱,而事前未獲得版權持有人准許,將會構成侵犯版權的行為。
  2. 印製的篇幅,不得超過「合理比例」。「合理比例」的詮釋如下:

2.1如屬定期刊物,不超過每期一篇文章;

2.2如屬其它作品:

2.21 單篇摘錄,字數不超過四千字;或

    2.22 連篇摘錄(每篇字數不超過三千字),全部摘錄不超過八千字。

    2.23 在任何情形下,不超過全本作品百份之十;

2.24 詩、散文及其它短篇作品一律視作完整作品。

  1. 在符合版權(圖書館)規例的規定下,可以在下列情況印製有版權作品的單篇或連篇摘錄:

3.1複本係作研究和自修用途;或

3.2複本係作評論或書評用途,但須在文章內詳細註明資料來源。

 

 

八、圖書館會議室使用守則

  1. 借用會議室必須登記使用人數及所有使用者的姓名,使用時間、離開時間,及至少一位學生留低學生證。
  2. 會議室可以提前一周預約,惟預約後逾時十分鐘未到,則會被取消該次預約。
  3. 學生不可嬉戲、喧嘩、及在會議室內飲食。
  4. 學生使用圖書館會議室保持整潔,如有破壞按校規「損壞學校公物」作懲處。
  5. 歡迎同學在圖書館開放時間內進館溫習、做功課,或閱讀圖書。

開放時間或有臨時變更,請留意早會宣佈或圖書館門外通告。